苏州市建筑勘察院(东吴分院)

关于更新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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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质〔2023〕148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3-00324 【发布日期 :2023-06-16 09:28】 【 阅读次数:2327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专家专业技术支撑、指导和咨询服务作用。经研究,决定更新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目前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敬职敬业;

2.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及以上;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参与并能胜任检查工作。

    二、申报材料

1.首次申请的人员如实填写《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申请表》(附件1)。

2.已在专家库人员、首次申请入库人员应在6月25日前通过“苏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登录专家管理系统提交申报。

三、其他事项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已在专家库人员、首次申请入库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汇总,填写《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申报汇总表》并盖章(附件2)。

2.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25日下班前将《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推荐汇总表》、《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申请表》等材料报送我局质安处。我局将在各地申报基础上择优筛选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盛中国,马俊杰;联系电话:65211507,65230932。

 

附件:1.《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申请表》

      2.《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专家申报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2023年6月28日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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