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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乡村建设行动的“苏州实践” | 市住建局召开2021年度全市村镇建设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现场调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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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3-17 16:15】 【 阅读次数:41】

 

3月12日至13日,市住建局组织赴常州溧阳学习调研乡村建设工作,并现场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市住建局王晋副局长、局村镇建设处以及各市、区住建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上黄镇浒西村南山后

溧城镇八字桥村礼诗圩

与会人员实地调研了常州溧阳上黄镇浒西村南山后、溧城镇八字桥村礼诗圩、戴埠镇戴南村杨家村3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参观了溧阳1号公路的相关建设情况,并与当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镇村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戴埠镇戴南村杨家村

溧阳1号公路

在随后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市住建局总结全市2020年村镇建设工作,具体布置了2021年度各项工作要点。各板块参会人员围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美丽城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重点交流各自经验举措,分析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思路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王晋副局长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2021年村镇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要求全市住建部门认真思考、统筹谋划,要在乡村建设新热潮中有更新的作为、更实的举措和更大的成效。

王晋副局长提出,要全面深化实施住建领域的“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实现从传统镇村建设向“新乡建”的转变。要在推动实现城乡融合、镇村联动上下功夫;在推动实现组团式、协同化发展上下功夫;在推动实现设计进镇入村、彰显新风貌上下功夫;在推动实现数字乡村、智慧村镇上下功夫。着力在国家乡村建设行动的新征程中展现住建人的新气象,打造和展示苏州村镇建设的“最美窗口”,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2020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推动新时代“美丽宜居城市”“美丽宜居小城镇”“特色田园乡村”三美同步、三位一体。

2021年,我局将按照国家乡村建设行动的相关思路理念,结合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全面深化乡村建设行动的“苏州实践”,加快建设具有苏州风貌和水平的美丽宜居镇村,不断提升建设发展水平,推动我市村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成团连片提品质”。

持续打通农口和建设口的联结通道,按照“特色精品村”“特色康居村”“特色宜居村”三类标准,通过规划协同和资源集聚,串珠成链、成团连片。传统村落纳入特色田园乡村特别是特色精品乡村范畴保护建设。到2021年底,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全部建成特色康居乡村;到2022年底,培育100个左右特色精品乡村,有效保护80个左右市级传统村落和100个左右市级村镇传统建筑(组群)。重点实施“两湖两线”跨域示范区建设,着力培育县域范围9个市级示范区试点,加快推进苏式水乡经典样板村庄建设。

二是美丽城镇建设“续篇开局谋发展”。

目前,我市是全省唯一对小城镇进行全面、系统、全域建设整治的地市,要继续保持先发优势,把新时代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一道作为我市实施国家乡村建设行动的两大重要抓手,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合理定位县域城镇功能,把小城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按照“分类引导、差别发展、择优培育”原则,重点中心镇参照实施“城市更新”;特色小城镇持续擦亮“江南文化”品牌成色;一般小城镇着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彰显区域特色;对被撤并镇进行“回头看”。

三是农房建设管理“攻坚克难惠民生”。

做好《苏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加快开发建设以特色精品乡村为先期试点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一张图”。梳理、完善和规范农房管理审批制度。推动设计下乡,引导农房设计,加强风貌管控和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将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及时纳入改造,同时兼顾农村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等相对贫困群体住房安全。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和全面排查任务,同时有序推进实施全面整治。

2021年3月19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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